党委武装部(保卫处)是在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统一履行人民武装、国防教育、校园安全保卫、综合治理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,实行“一套班子、两块牌子”合署办公机制,全面负责学校军事武装工作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
一、党委武装部职责
(一)贯彻武装工作方针政策
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与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动员、人民武装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;执行上级军事机关与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制定学校武装工作年度计划与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二)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
统筹全校国防教育工作,开展国防知识宣传、国家安全宣传、国防主题教育活动;组织实施全日制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,提升学生国防观念与军事素养。
(三)大学生征兵与兵员动员
负责在校大学生、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、直招士官的宣传发动、报名组织、资格审查、体检政审、役前教育、走访慰问及手续办理;做好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、优待政策落实,以及退役复学学生的服务管理、学籍衔接与政策保障。
(四)民兵与预备役建设
负责学校民兵组织、预备役人员的编组、登记、政治教育、军事训练与日常管理;完成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民兵整组、战备执勤、应急动员等任务。
(五)双拥共建与优抚工作
开展“拥军优属、拥政爱民”(双拥)活动,推进军(警)校共建;做好学校烈属、军属、荣残军人、转业退伍军人的优抚慰问与服务保障。
(六)其他武装专项工作
完成上级兵役机关、国防动员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;负责学校武装工作档案、数据统计与信息上报。
二、保卫处职责
(一)校园安全制度与体系建设
依据国家法律法规,制定完善校园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户籍、反恐、维稳等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;构建校园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三位一体安全防控体系;统筹推进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。
(二)政治安全与校园稳定
维护校园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,收集研判校园稳定动态信息;防范和处置各类影响校园稳定的不安定事端、突发事件、群体性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开展国家安全相关工作。
(三)校园治安综合治理
负责校园日常治安巡逻、门卫管理与外来人员、车辆准入管控;排查整治校园治安隐患,调解校内治安纠纷、矛盾冲突;保护校园发案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治安、刑事案件,打击涉校违法犯罪;监督管理校园安保服务外包队伍建设。
(四)消防安全管理
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;开展消防安全检查、隐患排查与整改督办;管理维护消防设施、器材、消防通道与监控系统;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消防应急演练;协助消防部门处置校园火警、火灾事故。
(五)校园交通安全管理
规划、管理校园交通设施、停车区域与交通标识;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疏导车辆、规范停车;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协助交警部门处理校园交通事故。
(六)户籍与政保管理
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籍管理,办理户口迁入、迁出、登记、注销及户籍证明开具;开展师生政审、背景审查与重点人员帮教工作;管理校园流动人口、暂住人员信息。
(七)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管理
面向师生开展法治、安全、禁毒、反诈、防溺水、反邪教等宣传教育;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(消防、反恐、地震等);指导、督促各二级学院、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。
(八)重点场所与活动安保
负责学校实验室、实训室、图书馆、财务室、数据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;承担学校大型会议、文体活动、重要接待的安全保障与秩序维护。
(九)安防设施与技防管理
负责校园视频监控、门禁系统、报警装置等安防技防系统的建设、运行、维护与管理;统筹校园安全数据监测与信息汇总。
(十)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协同
承担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办公与协调工作;联动属地公安、消防、交警、社区等部门,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。
三、共同职责
(一)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二)负责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队伍建设与内部管理。
(三)做好部门工作档案、信息统计、资料归档与对外宣传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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